销售市场护肤品规定
依据2007年8月27日我国质检总局发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护肤品就是指以擦抹、喷撒或是其它相似方式,散播于身体外表的其他位置,如肌肤、头发、指指甲、唇齿之间等,以做到清理、维护保养、美容护肤、装饰和更改外型,或是调整身体味道,保持稳定的状态为意义的有机化学工业用品或生物化工商品。护肤品一般和身体直接接触,其安全隐患备受关注。在中国销售市场内市场销售的护肤品都必须合乎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
化妆品检测新项目:
- 基本检验新项目:铅、砷、汞、工业甲醇等。
-食品卫生标准: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镍、硼酸和硼酸盐、室内甲醛、甲酸、防晒隔离剂、添加剂、染剂、抗菌素、维他命、可溶锌盐等。
- 有机化学禁止使用、禁限化学物质:二甘醇、重金属超标、黑色素、添加剂、工业甲醇、室内甲醛等。
- 微生物菌种指标值:病菌数量、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橙黄色链球菌、黄曲霉菌和酵母等 。
- 生长激素成分:激素类药物、雌激素、雌性激素、雌激素等。
我国普遍护肤品规范归纳:
留意:新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在2015 年11经期护肤品规范专家联合会全会讨论根据,由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监总局准许施行,自 2016 年 12 月 1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