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试验方法3.16.1设备与机具
3.16.1.1磅秤;称量不小于100 kg,分度值50 g.3.16.1.2容器、铁锹。
3.16.2试样
3.16.2.1―在碓场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有间隔地取四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00kg。若在车上,如装酢车少于三辆,则从每一个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从任意三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若在铁路现场,则由用酢单位任选125 m长度的卸碎地段,每隔25m由碓肩到坡底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 kg。
3.16.2.2将试样拌和均匀,用四分法取其中一份约100 kg备用。
3.16.3程序
3.16.3.1试样冲洗干净、烘干称取其质量G,质量单位为千克(kg),**至0.05 kg。
3.16.3.2选干净的水泥地面,摊开试样。比照送检样品(检测报告),逐粒挑拣试样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称其质量Gz,质量单位为千克(kg),**至0.05 kg。